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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統一登記擬設管理局 有望合法可查詢
不動產統一登記擬設管理局
有望合法可查詢
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歸並不動產登記職能後,中央政府已經開始探討新設行政機構承擔土地、林地等不動產統一登記有關工作的可能性。作為多種"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能歸並方案探討的思路之一,一個新的行政機構將負擔不動產權屬情況的登記以及"合法查詢"工作。
作為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國土資源部已準備瞭多套方案,其中之一便是設立"不動產登記管理局",將整合分散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主管部門的不動產權屬登記職能。地方政府也將陸續開始對現有不動產登記職能進行歸並,在有關工作完成後,將有望實現統一登記產權信息的"合法可查詢"。
新設機構
"國務院明確統一歸並不動產登記職能後,國土資源部正在考慮設立 '不動產登記管理局'。 "11月28日,接近國土資源部的一位權威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不過,他向記者強調,這一思路隻是國土資源部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思路和方案之一。
記者瞭解到,擬議中的不動產登記管理局為國土資源部管理的局級機構,而非一般"司級的內設機構"。這主要是考慮到未來不動產登記管理局除負擔整合登記職能外,還將擔負對外提供"合法查詢、證明"等有關的社會服務職能,而"司級內設機構"隻負責對應領域的業務工作,不對外提供社會服務。
11月20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常務會議決定,在中央層面,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各地也必須把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到一個部門。
最近五年,國土資源部一直未對下屬和內設機構進行調整,距離目前最近的一次增設內設機構,是在2008年。當年度中央政府進行大部制改革和政府部門職能調整,國土資源部的"三定方案"中增加瞭"宏觀調控"的有關職能,順應這一職能調整的要求,國土資源部增設瞭"調控與監測司"。
此後,國土資源部五年未增設司局級部門。本屆政府上任之初明確本屆政府任內人員編制不增加,在此種思路框架中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尚無明確說法。而這一思路也隻是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設想之一。
職能歸並
在這一領域,基本原則已明確為登記的機構、簿冊、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行業管理和不動產交易職能,繼續由相關部門承擔。
在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中央層面統一由國土資源部負責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推進工作之前,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關的職能,散見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農房屋民間信貸轉貸任何問題免費諮詢業部、國傢林業局、國傢海洋局等部門。而設立不動產登記管理局,或是整合如是職能的"動作"之一。
按照初步設想,不動產登記管理局設立後,現有由住建部、農業部、國傢林業局、國傢海洋局分別承擔的房屋產權登記、國有林地使用權、草原草場承包權、農村承包地、國有林地承包權、海域使用權等,均將陸續整合到不動產登記管理局。
在目前設立不動產登記管理的探討中,也部分涉及到瞭"發證"職責歸並的內容。在這一領域,基本原則已明確為登記的機構、簿冊、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行業管理和不動產交易職能,繼續由相關部門承擔。
此前,上述法律權屬文件分別由住建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傢林業局、國傢海洋局頒證。但接近國土資源部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上述發證的內容涉及到的職能歸並較為復雜,因此會逐步推進。
連帶調整
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推進中,林地、海域、農村承包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統一登記",因原有數據系統相對較為健全,所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將其技術標準統一,實現統一技術平臺。相比之下,個人住房信息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由於多方原因,相對較為敏感。
2010年,住建部開始推進"個人住房信息聯網"工作,至2012年6月,已經完成瞭40個城市的個人住房信息聯網。這些聯網信息既包括實時房地產交易信息,也包括個人房屋產權的權屬信息。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設計,這一系統將與不動產登記統一平臺對接。
2013年3月,住建部曾要求地方做好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工作。截至目前,住建部並未明確提出新的聯網城市數量目標。在40個城市聯網達標後至今,個人住房信息聯網系統鮮有新的"技術節點"開通。
但在已實現聯網宜蘭縣借款利率的城市中,也曾多次出現地方政府不按期同步數據、以遷移屬地服務器等理由,切斷與住建部前置服務器聯網的情況,造成數據不符等情況。
"如果全國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那麼顯然不能隻有40個城市的個人房產信息,這個工作還要進一步推進。 "前述接近住建部的相關人士稱。
新聞來源http://tj.house.sina.com.cn/news/2013-12-03/08042520833.shtml
不動產統一登記擬設管理局 有望合法可查詢
不動產統一登記擬設管理局
有望合法可查詢
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歸並不動產登記職能後,中央政府已經開始探討新設行政機構承擔土地、林地等不動產統一登記有關工作的可能性。作為多種"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能歸並方案探討的思路之一,一個新的行政機構將負擔不動產權屬情況的登記以及"合法查詢"工作。
作為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國土資源部已準備瞭多套方案,其中之一便是設立"不動產登記管理局",將整合分散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主管部門的不動產權屬登記職能。地方政府也將陸續開始對現有不動產登記職能進行歸並,在有關工作完成後,將有望實現統一登記產權信息的"合法可查詢"。
新設機構
"國務院明確統一歸並不動產登記職能後,國土資源部正在考慮設立 '不動產登記管理局'。 "11月28日,接近國土資源部的一位權威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不過,他向記者強調,這一思路隻是國土資源部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思路和方案之一。
記者瞭解到,擬議中的不動產登記管理局為國土資源部管理的局級機構,而非一般"司級的內設機構"。這主要是考慮到未來不動產登記管理局除負擔整合登記職能外,還將擔負對外提供"合法查詢、證明"等有關的社會服務職能,而"司級內設機構"隻負責對應領域的業務工作,不對外提供社會服務。
11月20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常務會議決定,在中央層面,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各地也必須把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到一個部門。
最近五年,國土資源部一直未對下屬和內設機構進行調整,距離目前最近的一次增設內設機構,是在2008年。當年度中央政府進行大部制改革和政府部門職能調整,國土資源部的"三定方案"中增加瞭"宏觀調控"的有關職能,順應這一職能調整的要求,國土資源部增設瞭"調控與監測司"。
此後,國土資源部五年未增設司局級部門。本屆政府上任之初明確本屆政府任內人員編制不增加,在此種思路框架中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尚無明確說法。而這一思路也隻是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設想之一。
職能歸並
在這一領域,基本原則已明確為登記的機構、簿冊、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行業管理和不動產交易職能,繼續由相關部門承擔。
在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中央層面統一由國土資源部負責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推進工作之前,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關的職能,散見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農房屋民間信貸轉貸任何問題免費諮詢業部、國傢林業局、國傢海洋局等部門。而設立不動產登記管理局,或是整合如是職能的"動作"之一。
按照初步設想,不動產登記管理局設立後,現有由住建部、農業部、國傢林業局、國傢海洋局分別承擔的房屋產權登記、國有林地使用權、草原草場承包權、農村承包地、國有林地承包權、海域使用權等,均將陸續整合到不動產登記管理局。
在目前設立不動產登記管理的探討中,也部分涉及到瞭"發證"職責歸並的內容。在這一領域,基本原則已明確為登記的機構、簿冊、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行業管理和不動產交易職能,繼續由相關部門承擔。
此前,上述法律權屬文件分別由住建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傢林業局、國傢海洋局頒證。但接近國土資源部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上述發證的內容涉及到的職能歸並較為復雜,因此會逐步推進。
連帶調整
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推進中,林地、海域、農村承包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統一登記",因原有數據系統相對較為健全,所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將其技術標準統一,實現統一技術平臺。相比之下,個人住房信息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由於多方原因,相對較為敏感。
2010年,住建部開始推進"個人住房信息聯網"工作,至2012年6月,已經完成瞭40個城市的個人住房信息聯網。這些聯網信息既包括實時房地產交易信息,也包括個人房屋產權的權屬信息。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設計,這一系統將與不動產登記統一平臺對接。
2013年3月,住建部曾要求地方做好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工作。截至目前,住建部並未明確提出新的聯網城市數量目標。在40個城市聯網達標後至今,個人住房信息聯網系統鮮有新的"技術節點"開通。
但在已實現聯網宜蘭縣借款利率的城市中,也曾多次出現地方政府不按期同步數據、以遷移屬地服務器等理由,切斷與住建部前置服務器聯網的情況,造成數據不符等情況。
"如果全國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那麼顯然不能隻有40個城市的個人房產信息,這個工作還要進一步推進。 "前述接近住建部的相關人士稱。
新聞來源http://tj.house.sina.com.cn/news/2013-12-03/08042520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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